(1993年11月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办公厅文献辽政办发〔1993〕56号批转 自容许之日起履行 按照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87号第一次订正 按照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171号第二次订正 按照2011年1月1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47号第三次订正 按照2014年8月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92号第四次订正 按照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341号第五次订正)
第一条为了强化对果树临盆的束缚,合理斥地、运用和庇护果树资源,鼓动果品临盆的兴盛,按照国度相闭功令、原则的规则,连合我省现实情状,造订本要领。
第二条本要领所称果树,是指栽培的苹果、梨、山楂果树、葡萄、桃、李、杏、樱桃、树莓、醋栗、猕猴桃等树种。
第三条凡正在我省境内从事果树临盆和苗木繁育、筹备行动的单元和个别,务必听命本要领赏金船长。
第四条当局推动单元和个别,依照天然区划与果树兴盛计划,正在宜果荒山、坡地、院子等空位地栽植果树。
第五条当局推动全体、联户或者股份合营斥地、筹备果树,兴盛果品临盆,提升范畴效益。全体、联户、股份合营斥地筹备果树该当签署承包合同、合营斥地合同。果树承包合同的束缚,依照《辽宁省农业全体经济承包合同条例》规则推广。
第七条当局推动果树科学磋商,引申使用果树优越种类和进步栽培时间,提升果树科学时间程度。
第八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国民当局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是本行政区域内果树束缚的主管构造。乡(含镇,下同)国民当局实在掌握果树束缚任务。
第九条果树种子苗木(以下简称果树种苗)是指用于果树临盆的苗木、砧木、种子、接穗、插条及其他生息资料。
第十条从事重要果树种苗临盆、筹备的单元和个别,该当具备《中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则的条目,并依法申请解决种子临盆、筹备许可证。
第十一条临盆筹备的果树种苗,务必抵达《辽宁省果树苗木种子准则》规则的质料准则,并附有果树种苗搜检、检疫及格证书。
选育、引进的新种类和新品系该当经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核定。核定通过的果树种类和品系,由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发给《辽宁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及格证书》,并由省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予以发布。
经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核定通过的果树种类和品系,能够筹备、引申果树,也能够有偿让与。
第十三条让与赢得《辽宁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及格证书》的果树种类,比照国度和省闭于农作物新种类、新时间让与的规则解决。
第十四条调入引进和向表洋供应的果树种苗,务必通过检疫,检疫要领依照《中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和省相闭规则推广。
第十五条果树种苗搜检、检疫职员依法推广职务时,该当出示证件,任何单元和个别不得挫折种苗搜检、检疫职员推广职务。
第十六条推动从事果树临盆的单元和个别,按照当地域天然条目,兴盛名、特、优种类,转变栽培形式,慢慢完成良种、矮密、无毒栽培。
第十七条果树的栽培设施,该当纳入承包合同。果树承包合同依法设置果树,当事人务必庄重施行合同规则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专擅调动或者废止。禁止对承包的果树撂荒弃管或者实行强抢式筹备。
第十八条从事果树临盆的单元和个别,务必强化果树病虫害的防治任务果树,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该当实时指挥和查验。实在要领比照《辽宁省丛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要领》推广。
第十九条反对专擅砍伐果树;禁止偷盗果品、危害果树;禁止正在果园内埋坟、放牧、烧纸和从事其他影响果树临盆的动作。
第二十条各级国民当局该当按照当地域天然条目和社会需求,造订当地域果树兴盛计划,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机闭实行。
第二十一条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该当筑设果树资源档案轨造和果树良种繁育引申系统,指挥果树临盆和束缚,强化果树种类资源的斥地运用。
第二十二条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和乡国民当局该当强化效劳系统作战,向从事果树临盆、筹备的单元和个别供应产前、产中、产后的效劳任务。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则赢得《果树种苗临盆许可证》、《果树种苗筹备许可证》从事果树种苗临盆筹备的,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遏止临盆筹备,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苗木价钱10-20%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原则则,专擅筹备、引申和让与未经核定的果树种苗的,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按照情节轻重赐与正告、充公种苗和违法所得的惩处,并责令抵偿经济耗损。
第二十五条出售不适合质料准则的果树种苗,以次充好赏金船长、掺杂使假的,果树种苗搜检职员有权压迫其筹备行动,拘留果树种苗。
对前款所列动作,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从疫区调入果树种苗,酿成经济耗损的,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责令抵偿经济耗损,并处苗木价钱一至二倍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未经注册容许专擅让与和伸张种植从表洋引进的果树种苗,酿成经济耗损的,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苗木价钱50-70%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承包的果树撂荒弃管或者实行强抢式筹备的,发包方能够对其举行挑剔教化,酿成经济耗损的,该当抵偿经济耗损。
第二十九条专擅砍伐果树、偷盗果品、危害果树及其他影响果树临盆的,由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按照情节轻重,辞别处以正告、责令抵偿耗损、充公违法所得或者处以被毁果树五至十年经济效益的罚款。
第三十条本办原则则的罚款数额,有违法所得的,最高不得进步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不得进步l万元。功令、原则另有规则的,遵照其规则。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要领,组成治安束缚惩处的,由公安构造依法予以惩处;组成非法的,提请国法构造依法查究刑事仔肩。
第三十三条农业墟落行政主管部分任务职员该当遵纪遵法,秉公服务。对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玩忽责任的,由其主管部分赐与行政处分;组成非法的,提请国法构造依法查究刑事仔肩。
(1993年11月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办公厅文献辽政办发〔1993〕56号批转 自容许之日起履行 按照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87号第一次订正 按照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171号第二次订正 按照2011年1月1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47号第三次订正 按照2014年8月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92号第四次订正 按照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341号第五次订正)赏金船长辽宁省果树照料法子